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
如何推动政府采购管理由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如何更好地实现物有所值采购目标?湖北省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3月6日,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就湖北省确立结果型导向采购管理的经验和做法,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
加强制度建设 转变监管方式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对采购结果实施管理是实现物有所值采购目标的关键。那么对于政府采购管理由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转变,您有怎样的思考和体会?湖北省又出台了哪些相关的制度?
王文童: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2016年,湖北省结合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精神要求,按照强化采购制度约束、简化采购审批程序、改变采购监管方式的要求,完善和印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2016年,湖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建立起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并强化制度对政府采购的约束力;印发了《关于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行为,并对进口产品实行清单管理,简化了审核程序,提高了进口产品采购效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切实规范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质疑答复工作。同时,湖北省还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2016年印发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之前出台的相关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作了全面清理,废止了与政府采购最新法规制度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20多个文件,让制度更好地服务于改革、服务于管理。
重视宣传培训 贯彻落实制度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针对贵省2016年出台的一系列推动政府采购管理由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的制度,接下来贵省将如何推动这些制度准确地落实到位?
王文童: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当事人的了解、认同与落实,也会是一张废纸。因此,在抓结果导向管理的过程中,湖北省强调的不仅仅是完善制度、简化程序,更加注重制度的贯彻和落实,而加强培训,是湖北省推进政府采购各项制度落实的途径和手段之一。为推进各项规定落实,2016年湖北省财政厅将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培训作为了一项重要工作来做。
一是开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宣传。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问题导向、描绘经络、服务部门的思路,编写了《政府采购“微”资讯》宣传“口袋书”,共印制4万册供省直各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以及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和服务对象学习、了解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便于政府采购当事人宜学、宜懂、宜掌握,实现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的全覆盖。
二是组织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培训。培训坚持务实、有效的原则,结合巡视整改、履职督导、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就依法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的政府采购机构设置、政府采购管理权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及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建设、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政府采购监管的路径、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十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同时,对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印发的10个规范性文件及201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进行了讲解及答疑。
开展监督检查 督促履职尽责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据了解,为推动一系列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制度落细落实,2016年湖北省大力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以验证成效并进一步督促落实。请您谈谈湖北省的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王文童:为更好推动政府采购管理由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湖北省在2016年加大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力度。
一是开展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监督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省直部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15个部门作为重点检查单位。2016年,湖北省财政厅重点抽查了45家省直单位的1050个政府方采购项目,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具体包括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单位内控制度建设、质疑处理、台账及档案管理等情况,检查结果上报了省政府,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要求,将检查情况抄送省监察厅、省审计厅,促进采购行为规范。
二是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的总体部署和“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2016年湖北省随机选择了省本级、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咸宁市、荆门市6个地方,共计30家采购代理机构的144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管理措施。
三是结合全省财政系统履职尽责工作,围绕依法监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政府采购执法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有效促进了各地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推动了各地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政府采购队伍建设。